【武漢肺炎】中國屢發生毆打、辱罵醫護人員事件 執法部門:最高可判死刑
武漢肺炎疫情嚴峻。中國內地不時傳出,有患者、家屬撕扯醫護人員防護衣,對醫護人員吐口水、甚至毆打、辱罵他們,情況令人髮指。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早前發表通告,嚴懲傷害醫護的人,最高可判死刑。
據報道,武漢肺炎期間,於疫情重災區武漢,有兩名醫生被一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的家屬毆打;有內地網民於在社交平台分享,於河北石家莊的醫院,有醫護人員遇到一名疑似發燒的患者,故好心向對方遞上口罩,誰知該患者隨即將扯下醫護人員的口罩,並向她吐口水,指「我不活了,你們都別想活。」
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於2月7日發表《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從嚴懲處做出傷害醫護人員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
《通知》中提到,7項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等行為,會構成犯罪,並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中包括:
1-毆打、故意傷害、殺害醫務人員
2-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的人身自由,或公然侮辱、恐嚇、誹謗醫務人員
3-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用具、吐口水等行為,或導致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
4-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又或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屍體
5-強拿硬要或故意損毀、佔用醫療衛生機構的財物,或於醫療衛生機構起哄鬧事、違規停放屍體、私設靈堂,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
6-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衛生機構
7-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情形
《通知》又指,各地對疫情防控期間侵犯醫護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事件,應當及時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公安部報告;對犯罪動機卑劣、人身危險性大,或所犯罪行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被告人,會予以嚴厲懲處,最嚴重判處重刑至死刑。
Text: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
Photos: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
Source:《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