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中國官方統稱「新冠肺炎」 世衞對疾病命名原來早有指引?
武漢肺炎自去年12月起開始出現首宗個案,至2月8日北京國務院終於把是次新型肺炎統一命名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對於疾病命名的爭議,原來世界衛生組織於2015年曾發出指引,認為命名不應「污名化」。
Photo from GISAID圖片, Courtesy- IVDC, China CDC
各地命名各有不同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宋樹立於2月8日宣布,中國國務院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暫時統一命名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英文則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簡稱「NCP」。至於「新冠肺炎」的新命名能否獲得世衛組織認可,則尚未清楚。
而於香港,衛生防護中心將因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疾病稱為「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泛指2019年12月起在湖北省武漢市出現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群組個案。
而世界衛生組織(WHO)因應最初在2019年湖北省武漢市爆發的病毒感染個案,從患者身上發現從未出現過的冠狀病毒新毒株,因此便暫以「2019-nCoV」命名。當中「2019」代表發現病毒的年份;「n」代表新型(New/Novel);「CoV」代表冠狀病毒(Coronavirus)。
至於中美兩地的媒體,一般都會以「武漢肺炎」、「新型肺炎」、「Wuhan Coronavirus」、「China Pneumonia/Virus」等作為新聞標題,多未有採用世衛的官方命名。
世衞:命名應減少不必要影響
各地對於新型肺炎的稱呼各有不同,而其實世衛早於2015年制定了一套用於命名人類新傳染病的準則,目的是希望可以盡量減少疾病名稱對貿易、旅行、旅遊業或動物的不必要負面影響,亦避免對任何文化、社會、國家、地區、專業或種族群體造成傷害。
世衛組織衛生安全助理總幹事Keiji Fukuda博士就以「豬流感」及「中東呼吸綜合症」為例,指等名稱可對某些群體或者經濟部門造成「污名化」以產生負面影響,觸發對食用動物的不必要宰殺,及對人們的生計帶來嚴重影響。當中指引指,疾病命名一般應包括以下原則:
一、描述疾病症狀
-可包含通用「描述性」術語(如呼吸道疾病、神經綜合症、水樣腹瀉)
-疾病表現、受影響人群、疾病嚴重性或者季節性特徵等訊息等具體術語(如進行性、青少年、嚴重、冬季)
-病原體(如冠狀病毒、流感病毒、沙門氏菌)
二、避免以下術語
-地理方位(如中東呼吸綜合症、西班牙流感、裂谷熱)
-人名(如克雅二氏症、查加斯病)
-動物或食物種類(如豬流感、禽流感、猴痘)
Text: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
Photos: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
Source:世界衛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