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氣泡】僱主對強制員工打針感憂慮 職工盟已收到20宗求助、批評「令打工仔受罪」
政府日前(12日)提出「疫苗氣泡」措施,條件是食肆、酒吧等處所的員工及顧客需接種疫苗,才可放寬營業限制,引來不少僱主對強制員工打針感到憂慮。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今早(15日)表示,至今已收到20宗有關求助和查詢。
Photo from RTHK
多間傳媒報道,有專門經營婚宴的酒樓集團,要求僱員必須在本月26日前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再通報公司,否則須要停工。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今早(15日)在商台節目《在情朗的一天出發》訪問中表示,職工盟最近已收到20宗求助和查詢,又批評政府的政策「令打工仔受罪」。
根據《僱傭條例》所指,停工存在限制,若僱主暫停全職僱員工作,僱主必需繼續支薪,如僱員連續四星期超過一半日子停工,就可以構成遣散,變相解僱,僱主需支付補償,而僱員亦可追討。
僱主解僱不打針員工或涉歧視
平機會早前就「疫苗氣泡」發聲明指,根據《殘疾歧視條例》第61條,僱主若要求所有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否則解僱員工,會對一些不適合接種疫苗人士,如懷孕婦女、患有嚴重疾病等人士,構成較大負面影響。除非僱主有合理理由支持該做法,否則或構成關乎殘疾或懷孕的間接歧視。
Text : 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
Photos : 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RTHK
Source:商業電台、平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