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防疫新措施懶人包】禁多過4人聚集 食肆每檯不可多於4人 關6類娛樂場所
新型肺炎疫情持續,本港確診人數破500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兩項抗疫新措施,包括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地方的群組聚集,和食肆每檯不得坐多於4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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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行政會議下午召開特別會議,通過兩條《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新增的規例,包括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地方的群組聚集,以及管制餐飲業務及若干處所的營運。
一、3月29日(日)零時起,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地方的群組聚集
禁止多於4人在公眾地方的群組聚集,但部份情況可獲豁免。政府公布周日零時零分起,禁止多於四人的公眾地方聚集,但有十二項獲豁免,包括乘搭交通工具、工作地點、醫院、同一住戶單位內生活、不多於20人婚禮及團體履行法定職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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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例》的附表一列明以下的群組聚集將會被豁免:
1/ 為交通運輸而進行的羣組聚集,或與交通運輸有關的羣組聚集
2/ 為執行政府職能而進行的羣組聚集
3/ 為履行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的責任而進行的羣組聚集
4/ 為在工作地點工作而進行的羣組聚集
5/ 為在醫療機構提供、獲得或接受醫院或醫護服務而進行的羣組聚集
6/ 共住的同一户人所進行的羣組聚集
7/ 對在法院、裁判法院或審裁處進行法律程序屬必要的羣組聚集
8/ 對在立法會或區議會進行的程序屬必要的羣組聚集
9/ 於喪禮上的羣組聚集,或於哀悼或悼念尚未入土或火化的先人的場合上的羣組聚集,該等場合包括在先人離世的地點附近,或在其蒙受致命傷害的事發地點附近,為哀悼先人離世而舉行的祭祀或儀式
10/ 於婚禮上不多於20人的羣組聚集,前提是於婚禮上並無供應食物或飲品
11/ 某團體的會議上的羣組聚集,前提是該會議屬必須在指明期間內舉行,以遵守任何條例或符合規管該團體的運作或事務的其他規管性質文書
12/ 為傳揚有助於預防及控制指明疾病的資訊或技巧(或為處理有助於預防及控制指明疾病的供應或物品)而進行的羣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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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月28日(六)下午6時起,管制餐飲業務及若干處所的營運,當中對食肆有6項要求:
1/ 食客佔用坐位不得超過正常的一半
2/ 檯與檯之間最少要有1.5米距離,或有其他分隔安排
3/ 每檯不可多於4人
4/ 食肆內所有人要戴口罩,食客進食時除外
5/ 進入食肆前要檢測體溫
6/ 食肆要提供消毒洗手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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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月28日(六)下午6時起,多種場所要關閉
包括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包括桌球室、保齡球場及溜冰場、公眾娛樂場所包括電影院,以及派對房間。明日傍晚6時起生效,有效期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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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 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
Photos :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