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測公告3.23】新增10大廈包括青衣2幢公屋!須到採樣站檢測、不接受快速檢測
香港第五波新冠疫情持續,港府昨晚起(22日)重新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要求曾到訪較高傳染風險地點的相關人士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3個月內曾染疫而衞生署又有紀錄的人士可豁免。
衞生署今晚(23日)新增10個地點納入強制檢測範圍,包括大圍隆亨邨學心樓、青衣青衣邨宜業樓、青衣長安邨安海樓等等,受檢人士須在3月24日至25日期間接受1次檢測。
新增10座大廈納入強檢範圍
受檢人士:3月10日至23日 曾身處以下10處超過2小時
須進行檢測日期:3月24日至25日期間接受1次檢測
1. 大圍隆亨邨學心樓
2. 馬鞍山恆安邨恆山樓
3. 上水彩園邨彩華樓
4. 青衣青衣邨宜業樓
5. 青衣長安邨安海樓
6. 東涌裕東苑向東閣
7. 牛池灣坪石邨紅石樓
8. 柴灣興華(二)邨和興樓
9. 鴨脷洲利東邨東逸樓
10. 筲箕灣東熹苑逸熹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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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檢測Q&A:
1. 甚麼是強制檢測公告(Compulsory Testing Notice)?
港府今(22日)公布,即日起重新發出強制檢測公告,即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受檢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如適用),並在執法人員要求提供有關該人士進行指明檢測的資料時,提供相關電話短訊及醫生證明書供其查核。
2. 2類人可豁免?
3個月內曾經檢測陽性的人士,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測試陽性個案,無需再接受強制檢測。
3. 受檢人士有哪些檢測途徑?
受檢人士強檢必須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除非持有醫生證明書證明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以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檢測,否則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不能遞交深喉唾液樣本以符合強制檢測要求。
1. 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的檢測途徑:
╴於流動採樣站接受檢測服務
╴於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服務
╴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認可,並可就檢測結果發出電話短訊通知的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按此:私營化驗所名單】
╴另外嬰兒可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到相關指明地方的樣本瓶,並按有關指示交回已採糞便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
2. 深喉唾液樣本進行的檢測途徑:持有註冊醫生發出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使用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進行檢測的人士:
╴120間郵政局、20個港鐵站設置的自動派發機或醫院管理局47間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索取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並把樣本交回指定樣本收集點【按此:派發點及時間、樣本收集點及時間】
╴於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診所按照醫管局醫護人員的指示接受檢測
╴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認可,並可就檢測結果發出電話短訊通知的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
4. 快測陰性結果不符合強檢要求?
政府表示,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不會被視作符合強制檢測要求。要接受強制檢測的相關人士,可以前往社區檢測中心或流動採樣站免費進行核酸檢測,亦可自行安排經政府認可的本地醫療檢測機構自費進行核酸檢測。
5. 違反強制檢測公告有何後果?
港府表示,會全力追蹤曾到過有關地方並可能受感染的人,並嚴肅跟進相關者有否遵從檢測公告。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違法,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6. 查詢熱線
╴衞生防護中心熱線電話: 2125 1111 / 2125 1122(上午9時至晚上8時運作)
╴民政事務總署熱線電話: 2835 1473(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6時運作)
╴強制檢測熱線電話: 6275 6901(上午9時至下午6時運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COVID-19」 WhatsApp熱線: 9617 1823
Text : 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
Photos : 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