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工傷人罪判決出爐!】護老院護工疑換尿片用力過度 致8旬婦大腿骨折需截肢 判處社服令160小時
2022年,一名護老院護理員被控告,指蓄意傷害護老院一名患有認知障礙症,並長期臥病在床的8旬老人。事情經過為被告在協助老人更換尿片時,疑用力過度導致左大腿骨折,最終診斷需進行截肢。判決結果於本月13日出爐,法院指考量到被告從事護理員多年,並無虐待前科,且對此事帶有歉意與深感後悔,最終被區域法院判處160個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Photo from 示意圖
骨折處因傷口惡化需截肢
事情發生於2022年3月21日,在新界大埔養和護老院的女護理員劉桂芳負責為當時已87歲且患有認知障礙症的院友蘇興妹更換尿片。翌日,另一名護理員本要協助蘇興妹洗澡,卻發現她的左邊大腿出現腫脹症狀,且有少數骨頭凸出皮膚,隨後緊急送院治療。經過X光檢查後,顯示骨幹折斷多段,並出現移位與縮短的跡象,隨後更因傷口迅速惡化而需要進行左膝上的截肢手術。
事後調查疑護理員用力過度
事後,經調查發現是護理員劉桂芳在更換尿片時,疑用力過度導致骨折。劉桂芳指事發當時,當她在準備為蘇興妹更換尿片時,由於需要分開雙腿,於是就用力拿住她的左腳並推向左邊,然而期間蘇興妹掙扎,並用腳踢向她。兩人在鬥力的過程中,劉桂芳曾聽見蘇興妹的左腿骨裡發出聲響,雖然當時蘇興妹曾哀哭一聲,但事後就完全沒有哭鬧,因此劉桂芳也以為她無恙。
Photo from 示意圖
判決:16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案件於本月13日被判傷人罪罪成,法官鄭念慈指本案屬不幸事件,但由於被告從事護理員多年,期間並無虐待長者的記錄前科,且對於受害者亦抱有歉意與後悔,故不易量判。法官續說,被告與受害者本無恩怨,因此本案件疑因魯莽行為造成犯案,且被告亦已68歲,早前也已在罪成後一度還押,可算是一種懲罰。
這次案件屬於非蓄意造成受傷事件,再加上被告現已無再從事本業,其再次犯罪機會低,還有由長者所撰寫的求情信,感謝她曾經悉心照顧過自己中風的太太,綜合以上因素,最終決定判處16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
Text : 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
Photos : 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