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事件】安徽醫院醫生偷摘器官11次 受害人兒子要求賠償反被控敲詐
離譜事件!內地安徽醫院醫生竟偷摘死者器官出售! 2018年安徽、江蘇4名醫生黃新立、陸森、楊素勳,以及王海良在未經死者及家屬意願的情況下,擅自在「假救護車」上摘取11名死者的肝腎等器官,2020年,法院僅以「毀壞屍體罪」輕判他們2年。 2022年10月,其中一名受害者的家屬石祥林向涉事懷遠人民醫院要求民事索償但遭法院駁回。沒想到在今年4月,原兇楊素勛收到警方的立案通知書,表示向石祥林起訴敲詐勒索,令受害者的兒子從「原告變被告」。
器官未經同意被偷摘
綜合內媒報導,石祥林的母親李萍於2018年因腦死醫治無效,被摘取肝臟、腎臟。石祥林得知母親的肝臟及腎臟被取出後,向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了解時,沒有母親的器官捐獻信息。幾經追查,發現母親的器官分別送到北京及天津作移植用。父親及細妹則曾在未蓋公章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簽字同意捐出李萍的肝及腎。事後,石祥林的父親指,當時是按懷遠縣人民醫院ICU主任楊素勳指示簽字,自己對內容並不清楚。石祥林當時向媒體表示,揭發事件後,一直懷疑母親是否真的失救,「想知道(母親)是死前還是死後被摘除器官」成為他永遠的疑問。
醫生半夜在「假救護車」上進行摘取器官手術
經調查後涉6人作案,包括安徽、江蘇4名醫生,及後再查出另外10宗摘取人體器官案。判決書指,手術一般安排在後半夜,楊素勛、王海良等人將放棄治療並「判定死亡」的病人,例如車禍、腦出血、腦梗死的病人,推到一輛由歐洋駕駛的「換牌救護車」,在車上進行摘取器官手術。 11宗案件,黃新立10次主刀,每次他也在200多公里外的南京乘高鐵到蚌埠開刀。
涉案醫生僅輕判2年
按照規定,獲取捐獻的人體器官,必須有紅十字會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在現場見證。熟悉這些程序的黃新立等人,往往通過偽造簽字等手段來「完善手續」,法院僅以「毀壞屍體罪」輕判他們2年。2019年,石祥林收到一陌生短信,要求他不要再上訪及追查。他沒有放棄,表示想揭發整個黑心器官捐贈產業鏈,但坦言對法院裁決的罪名感到失望,認為應以罪責較重的出賣人體器官罪起訴。
原兇醫生反告受害者兒子敲詐勒索
2022年10月,石祥林向涉事懷遠人民醫院要求民事索償但遭法院駁回。沒想到在今年4月,原兇楊素勛收到警方的立案通知書,表示向石祥林起訴敲詐勒索,「他開始要200萬…他說不給錢就去告我,還說要把村里的挖機都開到醫院門口來。」石祥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承認,曾收過楊素勳補償46萬元,「這是他自願補償我的封口費。」石祥林當時稱,他收楊素勳的錢是為了「取證」,且收錢當天就向當地衛健部門調查組如實說明了此事。
網民:醫生判刑太輕了
偷取器官的醫生僅僅判刑兩年,而被害人的兒子因涉嫌敲詐被立案,對此,網民紛紛留言表示:「她兒子發生母親器官被偷,醫院私了給錢讓寫收據,然後報警,這招高啊」、「我個人感覺對偷器官的醫生判刑太輕了。」
Text : 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
Photos : UrbanLife Health Editorial